岫岩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机构简介
2001年,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岫岩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通知》(岫编发〔2001〕第11号),设立岫岩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
(二)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拟定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
(五)组织开展产业扶贫、项目到户扶贫、移民扶贫、扶贫培训工作。
(六)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省、市、县定点扶贫单位与驻村工作队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七)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
(八)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九)承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简介
(一)统计监测中心
负责全县贫困人口、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成效监测;指导全县扶贫统计监测、贫困户建档立卡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和扶贫统计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协同统计部门开展贫困人口收入调查统计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服务、记录工作;负责公文收发、上传下达;负责印章管理;负责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工作;负责产业化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的审核、认定、检查、考评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项目科
拟定相关扶贫项目年度计划,对项目库审批上报、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承担扶贫项目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工作,牵头制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扶贫互助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查考评、信访、妇女、共青团工作。
(四)社会扶贫科
负责省、市定点扶贫单位、部门的联系、协调、服务、培训工作;负责县直单位、部门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定点扶贫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协调服务社会爱心企业、团队、个人开展帮扶活动;负责社会扶贫宣传工作。
(五)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制订本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申报本系统财务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财务报表上报工作;负责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和财务监管工作;承担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工作。
(六)培训科
负责拟订贫困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雨露计划”有关工作;协同项目科,结合到户扶贫,开展科技扶贫工作。
(七)移民科
负责拟定移民扶贫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档案工作。
(八)政策服务科
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宣传、解答、指导;负责金融扶贫工作;负责光伏扶贫工作。
(九)综合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