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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2017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主要脱贫政策措施
发布人: 齐辉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7日 来源:清原县扶贫办

一、产业扶贫

农发局:一是积极对上争取惠农政策,如:玉米产业结构调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对贫困户在发展产业项目上予以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二是县本级列支种植业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对直接参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展特色产业并取得收入的贫困户给予重点扶持;三是对发展产业项目的贫困户,在农产品三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环节上给予倾斜服务。

动监局:一是抓好技术扶贫。搞好入户指导培训,发挥畜牧技术人员专业优势,形成入户指导常态机制,安排每名干部都要与3个具备养殖能力的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并根据产业调整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二是做好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牛、羊示范场项目,计划投资220万元在全县新建、改建规模饲养场20个,带动全县牛、羊产业发展,把示范场创建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作为产业扶贫的有效载体;三是积极对上争取畜牧产业扶持资金100万元,对大型养殖场进行改造升级,带动周边养殖贫困户健康发展,使其早日脱贫;四是抓好疫病防控扶贫。结合当前春季畜禽补栏,做好贫困户饲养畜禽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畜禽养殖防病能力。同时,继续推进养殖保险工作,避免养殖贫困户因灾致贫,增强抗风险能力。

林业局:一是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发展林地经济(林下参、黄精、辽藁本等中药材,种植刺龙芽、大叶芹等山野菜,栽植红松、大果榛子等),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技术缺乏问题,提高林地的生产力;二是实行典型带动。建立林业产业示范点、示范户,扩大发展规模,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林地经济;三开展科技培训。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推动林地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努力培育标准化合作社。多吸纳贫困户加入到合作社中,推动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五是帮助贫困户积极开展造林和森林抚育,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林分质量,建立长效脱贫机制。

商业局:一是优先安排贫困村建设电商便民服务网点及村淘项目;二是根据贫困户实际需要,县电商中心免费为其培训电商应用知识,协助提供网货资源,网店页面设计等技术支撑,帮助其上网开店;三是对贫困村所在地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优先免费安排县级电商中心技术资源,帮助其开展电商营销转型,在包装设计,品牌质量朔源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旅游局:一是围绕我县旅游发展,努力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功能服务配套,充分发挥优势资源潜力,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吸纳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大力开展旅游扶贫;二是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青山绿水、民俗文化、特色产业园区、特色农业等优势,扶持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建设一批乡村旅游模范村、旅游脱贫示范村,培训一批乡村旅游脱贫带头人,建设一批扶贫效果好的旅游景区、特色旅游村镇和供旅农产品、旅游商品生产基地等;三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旅游景区、酒店、乡村旅游点等,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开发经营性资产、闲置土地房屋租赁、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周边地区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支持贫困户开办农家乐、全力倡导、支持民宿山庄和特色民宿村建设,组织贫困人口在乡村旅游经营中参与接待服务,帮助贫困户出售自家的农副土产品。组织贫困人口参加乡村旅游合作社,通过资金、人力、土地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

扶贫办:一是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5.376万元,用于贫困户发展开发式、带动式及微小型庭院发展的种养业、林果业、特色产业等项目;二是整合各类资金2400万元,拟建“分户建设、集中安放”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站122个,涉及119个村,总建设规模3000千瓦。

二、危房改造

城建局、扶贫办: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存量危房进行重新核准摸底调查、确保改造房屋等级精准认定,并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进行调整标注;二是整合各类资金812万元,按照C级危房加固维修和D级危房翻建、购买闲置()房等方式,实施危房改造324户、751人,其中城建局实施C级危房加固维修64户;扶贫办实施D级危房翻建改造260户。

三、健康扶贫

卫计局:一是提高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整合资金263.844万元实施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项目,对14658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在巩固22种重大疾病保障的同时,对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4.528万元实施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为14658贫困人口购买每人160元医疗扶贫无忧保险三是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和一般物理降温费。对CTMRI检查、床位收费、手术治疗和血常规等40项临床检验项目减收20%;四是推动居民健康卡发放,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在签约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更好地对贫困人口定期随访,进行11健康帮扶;五是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对于一次性能治愈的疾病,集中进行治疗;对于需要维持治疗的,安排定点医院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疾病,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健康管理;六是加大疾病防控和妇幼保健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教育扶贫

教育局:一是完善精准扶贫学生数据库,做好精准扶贫学生动态管理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的贫困学生及时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该补则尽补;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至大学阶段贫困资助全覆盖政策,全年计划投入教育扶贫资金60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65三是加快落实义务教育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关心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等七项精准扶贫工作;四是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年预计投资1470万元,改善6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校舍改造总面积7242平方米;五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年预计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00人次。

五、兜底扶贫

民政局:一是20177月,按市政府要求:农村低保提标7%,实现低保与扶贫“双线合一”,确保贫困人口兜底扶贫兜得住;二是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作用,实现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应保尽保”。与扶贫办共同做好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人口核实工作,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户,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作用;三是对建档立卡户中的低保户、五保户,实行医疗救助。同卫计局数据共享,低保户、五保户,患病住院后,在新农合报销后,再到民政办实行二次报销;四是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对建档立卡户中,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贫困群众,我们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因灾、车祸、因病、学生上学等临时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按具体情况不同救助200-3000元不等;五是采取慈善救助措施。对建档立卡户中低保家庭学生,实施“春蕊慈善助学”、“依恋阳光班”进行救助;六是采取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措施。对全县建档立卡户中的低保户1-4级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 七是对建档立卡户中因病支出型困难群众,采取因人施救的措施,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患8种重大疾病人员,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可以单独申请,纳入农村低保。

六、就业扶贫

人保局:一是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二是力争今年通过技能培训及介绍和引导就业帮助70162贫困劳动力(现已将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实现就业脱贫,逐渐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七、设施扶贫

扶贫办:投入政府一般债务资金1672万元,用于53个重点贫困村13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交通局:整合各类资金1092.5万元,实施贫困村交通项目建设,完成7个乡镇10个贫困村通畅工程43.9公里。

水务局:一是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饮水安全户比例达98%以上;二是整合各类资金113万元,用于大窝棚村、王大堡村等5个贫困村饮用水巩固提升及农田水利项目建设。

文体局:整合各类资金43.5万元,为2017年预脱贫的29个贫困村配备音响设施、农家书屋、体育器材等文化基础建设项目。

财政局:一是整合各类资金2032万元,完成53个贫困村的“一事一议”道路建设项目80.3公里;二是整合各类资金400万元,完成4个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发改局:整合各类资金50万元,用于英额门镇大石头沟村沙石路面改扩建工程6.5公里。

移民局:投入中央资金227万元,对10贫困村实施太阳能路灯、路基改造、围墙等项目亮化美化建设。

民宗局:整合各类资金165万元,用于8个贫困村的道路、边沟及危房改造等扶贫项目建设。

八、科技扶贫

科技局:

一是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计划。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实现全县26个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驻村帮扶全覆盖;二是实施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新建中药材、大果榛子等特色农产品科技示范基地3个,新建科技创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1个;三是实施科技培训工作。依托沈阳农业大学、辽宁林业职业学员等大专院校,选送农民上大学15人。组织科技培训600人。带动贫困地区农户641户、15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户、40人。

九、金融扶贫

人民银行:一是人民银行清原支行作为辖区金融脱贫攻坚工作牵头单位,组织所辖金融部门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年计划发放脱贫攻坚信用贷款1000万元;二是人民银行根据县扶贫办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负责督促金融机构认领扶贫项目,着力推进项目精准扶贫工作; 三是争取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使用扶贫再贷款,开展支持县域农村经济发展。

十、社会扶贫

组织部:一是落实驻村工作队责任,注重加强工作考核。

严格落实省市委对驻村扶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驻村工作队队长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同时,要求各乡镇党委和贫困村“两委”班子积极协助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加大监督、考核工作力度,针对各驻村工作队出勤情况、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和综合评价,实现驻村扶贫工作“痕迹化”管理;二是主动对接落实,精准实施结对帮扶。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把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结对帮扶一对一”工作制度和帮扶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突出帮扶实效,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不定期对县直各单位部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入户手册》的填写情况和每季度乡镇党委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切实把结对帮扶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做深、做出成效;三是协调统战、群团部门,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运用本行业资源,组织和发动非公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积极参与,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为贫困户提供工作岗位和就业技能培训,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实现帮扶贫困村脱贫致富、民营企业发展、社会经济进步共羸的目标。

清原满族自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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