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委统战部,各区、县(市)工商联、扶贫办、光彩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关于印发〈“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全联发〔2015〕1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部署,结合省委考核沈阳市委和市委考核各区、县(市)领导班子文件中关于“千企联千村”纳入考核细则的要求,经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光彩会研究,决定组织我市民营企业开展“百企联百村 同走致富路”精准扶贫行动(以下简称“百企联百村”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百企联百村”行动,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我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动员全市100家以上民营企业和工商联会员企业参与,帮助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帮扶途径
各区、县(市)委统战部,区、县(市)工商联、扶贫办和光彩会在总结以往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民营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帮扶活动。
1.产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办企业,开发结对村的资源,提高生产力、提升附加值,带动贫困村经济发展;
2.商贸扶贫──发挥民营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渠道和信息优势,通过采购、代销、委托加工、农企直通车等形式,帮助结对村对接外部市场,带动农户增收;
3.就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本企业或上下游企业为结对村提供就业岗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劳动力的可持续就业能力;
4.捐赠扶贫──引导民营企业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改善结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5.智力扶贫──引导民营企业借助人才优势开展智力帮扶,向结对村群众教授实用技术,帮助结对村群众更新生产生活观念,提高生产技能和生活质量;
6.其它扶贫──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和途径,如:指导和扶持结对村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激活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牵头组建或参与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组织化水平;在结对村设立产业帮扶基金,按照低息运行、滚动发展原则,以金融手段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借鉴定点扶贫工作经验,从企业中选派人员驻村帮扶,带领贫困群众发掘优势、创业致富;发挥企业家个人影响力,为结对村引入更多扶贫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电商扶贫;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志愿者服务等。
三、帮扶方式
各区、县(市)要参照市“百企联百村”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企帮村”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民营企业(商会)按自觉自愿、对口帮扶的原则,采取“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多企帮一村”的结对帮扶方式,与贫困村签定《帮扶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动员党员与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四、工作安排
1.签约推进。各区、县(市)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要求,开展定点贫困村情况摸底,掌握贫困成因;有针对性确定帮扶企业,做好动员工作;组织企业与贫困村签定《帮扶协议书》,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并将结对帮扶名单于2016年6月底前,报市“百企联百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规划。各区、县(市)领导小组要指导、协助签约企业,针对结对村的实际制定具体帮扶规划,明确工作任务、企业帮扶措施以及落实时间表。各区、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地各企业制定的帮扶规划,于2016年7月10日前报市“百企联百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示范指导。各领导小组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民营企业在帮扶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市“百企联百村”行动领导小组。全市将通过交流会、现场会、专题宣传等形式进行推广。
4.督促检查。“百企联百村”行动期间,各区、县(市)领导小组要按照《关于做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全联厅发〔2016〕5号)要求,做好数据统计和工作总结。要对照签约双方的帮扶规划,检查各帮扶主体的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检查对口帮扶的投入、手段、成果等情况,掌握建档立卡脱贫村销号、贫困人口脱贫基本情况,并及时报市“百企联百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体要求
1.形成工作合力。“百企联百村”行动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把行动纳入到当地脱贫攻坚整体规划中。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与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要积极引导,注意部门联动,努力形成村企密切配合、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脱贫的有机结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促进结对帮扶的企业健康发展,优先享受各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项目、政策措施;落实年度帮扶工作逐级督查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市)委统战部加强对“百企联百村”行动的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工商联牵头组织实施,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经验交流、宣传推广,负责汇总上报企业和贫困村结对情况,负责与市工商联有效对接,将本级专项扶贫行动与市“百企联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有机结合;扶贫办、光彩会做好工作配合。
3.创新扶贫方式。“百企联百村”行动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尊重基层和企业的首创精神,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理念,组织民营企业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以开发式扶贫为重点,根据贫困村和帮扶企业实际,结合运用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捐赠扶贫、电商扶贫等方式,实现民营企业资本、技术、市场、人才等优势与贫困村土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的有机结合,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企互惠双赢。
要深度挖掘商会的组织、行业、市场潜力,切实发挥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集中、与企业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最紧密的优势,充分调动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乡镇商会等各类商会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立足县域经济,兴办企业,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促进建立脱贫长效机制。
4.加强调查研究和教育引导。各区、县(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养典型。要加大调研成果转化力度,通过参政议政渠道,不断完善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同时,在调研中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因经营困难导致企业无法完成帮扶目标时,协调新的企业接力帮扶。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在先富帮后富实践中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培育一批示范典型,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广泛宣传,并优先推荐参加社会扶贫评选表彰,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1.市“百企联百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百企联百村”行动帮扶村分配表
中共沈阳市委统战部 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沈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沈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