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职能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及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表(朝财指预[2016]1号)
2. 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调减部门预算商品服务支出指标表(朝财指预[2016]3号)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措施;
二是编制全市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制定和申报扶贫资金、物资计划,研究拟定扶贫资金、物资的投向和分配方案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四是研究制定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扶贫开发项目和计划的组织实施;
五是动员和组织市直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六是承办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是负责扶贫效益的监测和统计;
八是指导各县(市)区的扶贫开发工作;
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第三部分 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名称:扶贫办
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公开(部门预算下达表.xls);
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公开(调减部门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表.xls)。
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远侧,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内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收支总预算6239千元。
第四部分: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三公”经费表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5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千元。
“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单位:千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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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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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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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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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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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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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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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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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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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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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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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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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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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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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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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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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委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反映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际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应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